日前,《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依法促進和保障強省會行動加快推進蘭州高質量發展和現代化建設的決定》(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決定》)發布并實施,旨在全面落實《甘肅省強省會行動實施方案》《中共蘭州市委關于全力實施強省會行動加快推動蘭州高質量發展和現代化建設的決定》(以下簡稱省委省政府《實施方案》、市委《決定》)部署要求,動員全市人民積極投身強省會行動加快推進蘭州高質量發展和現代化建設,努力在全省高質量發展中挑大梁、當主攻、走前列,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甘肅實踐中展現省會擔當。
強化政治擔當
堅決扛起強省會行動職責使命
市人大常委會《決定》指出,全市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廣大人民群眾應當深刻認識實施強省會行動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蘭州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舉措,是加快全省高質量發展的戰略抉擇,是加快提升蘭州綜合實力的迫切需要,把強省會行動作為蘭州高質量發展和現代化建設的總牽引,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統一思想、統一意志、統一行動,奮力推進省委、市委關于強省會行動決策部署落地落實、見行見效。全市人民要發揚主人翁精神,當好強省會行動的“主力軍”,把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蘭州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為做好一切工作的總方針、總綱領、總遵循,始終保持“先發力、帶好頭”的使命意識,堅決扛起主體責任,按照省委省政府《實施方案》和市委《決定》部署要求,主動擔當強省會,聚焦重點強省會,嚴守底線強省會,狠抓落實強省會,振奮精神強省會,著力提升產業支撐力、創新驅動力、交通聯通力、輻射帶動力、開放引領力、環境吸引力,推動老城市煥發新活力、老工業基地煥發新發展動能,打造展示新時代幸福美好新甘肅建設成果的重要窗口,讓強省會的壯麗圖景和新時代美麗蘭州的美好愿景在金城大地生動展現。
聚焦目標任務
奮力交出強省會行動高分報表
市人大常委會《決定》指出,實施強省會行動應當全面落實省委、市委明確的發展目標,到2027年,基本建成經濟實力更強、產業勢頭更旺、創新動能更足、開放水平更高、營商環境更優、人文生活更美的現代化中心城市,對全省趕超進位的牽引、支撐作用顯著增強;到2035年,綜合發展實力、創新策源能力和營商環境競爭力實現大幅躍升,建成西北區域現代化中心城市和中國式現代化典范城市。實施強省會行動應當全面落實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著力打造產業升級先導區、城鄉協同樣板區、對外開放引領區、生態環保示范區、和諧穩定標桿區。加力優化城市發展布局,統籌做好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經營,持續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發展能級,構建現代化綜合交通體系,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和鄉村振興示范帶建設,建設賞心悅目、美麗宜居的現代都市。加力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堅定不移推進工業強市、產業興市,打好項目“雙進”大會戰、營商環境攻堅戰,加快構建都市型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和數字經濟、總部經濟為引領的“3+2”現代產業體系。加力推動全面深化改革,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實施投融資體制改革,大力發展普惠金融,創新推進擴權強縣改革、鎮街體制改革、農村綜合改革、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力打造西部創新高地,充分發揮蘭州科技資源集聚優勢,堅持建強創新平臺和優化創新環境同步抓、原始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同步抓、培育創新企業和引育創新人才同步抓,形成更多新質生產力,著力建設“創新蘭州”。加力擴大對內對外開放,用好用足“一帶一路”最大機遇,強化基礎設施聯通優勢,聚力打造開放型樞紐,用活用好各類開放平臺,打好“四外”聯動組合拳,加快發展外向型經濟,著力打造內陸開放新高地。加力推進區域協同發展,全力以赴建強蘭州新區,推進蘭州與白銀一體化融合發展和蘭西城市群建設,城關區、七里河區、安寧區、西固區、榆中縣推動建設城市服務型和工業主導型縣區,紅古區、皋蘭縣推動建設工業主導型和農業優先型縣區,永登縣重點建設生態功能型和工業主導型縣。加力提升生態建設水平,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鞏固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果,推進重點區域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著力構筑西部生態安全屏障。加力增進人民群眾福祉,促進群眾就業增收,提升公共服務品質,助推愛心甘肅建設,全力化解各領域風險,扎實做好公共安全工作,創新和加強社會治理,統籌推動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著力建設“平安蘭州”“幸福蘭州”“文化強市”。
彰顯制度優勢
有效增強強省會行動人大力量
市人大常委會《決定》明確,全市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應當為實施強省會行動加快推進蘭州高質量發展和現代化建設提供堅強法治保障。堅持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立法進程與發展進程相適應,圍繞強省會亟需的產業升級、科技創新、營商環境、生態文明、民生保障等重點領域,完善立法項目庫,加強備案審查工作,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質量立法引領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緊扣“八個加力”科學精準確定監督項目,綜合運用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執法檢查、專題詢問等方式,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推動強省會行動各項決策部署落地落實。認真行使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職權,及時通過法定程序,把省委、市委關于強省會行動的主張轉化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覺行動,確保強省會行動決策部署政令暢通。全市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應當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載體作用,拓展民主渠道,豐富民主形式,不斷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達平臺,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的工作機制,保證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落實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環節全過程,確保在推進強省會行動的決策、執行、監督落實各個環節都能聽到來自人民的聲音。全市各級人大代表應當發揮來自人民、扎根人民的優勢,積極參與“聚力強省會、代表有作為”主題活動,通過走訪、調研、視察、進代表家(站)等方式,發揮人大代表在強省會行動中廣聚共識、廣集眾智、廣謀良策、廣搭橋梁的作用,示范引領人民群眾積極投身強省會行動的火熱實踐。特別是黨政機關代表應當帶好頭、作表率,深入謀劃、全力推動強省會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落實、見行見效。企業家代表應當搶抓政策機遇,用足用好強省會政策,把政策紅利轉化為企業發展實效,帶領企業做優做大做強,為重大項目落戶、重點企業進駐蘭州穿針引線、鋪路搭橋。專業技術代表應當發揮行業優勢、崗位優勢,努力解決行業發展、產業鏈條上遇到的技術瓶頸,助力破解制約強省會行動的難題。基層代表應當在真情做好群眾工作、帶動群眾增收致富、參與基層社會治理中主動作為。
依法履職盡責
全面保障強省會行動落實見效
市人大常委會《決定》要求,全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應當加強統籌協作、明確任務分工、健全體制機制、精心組織推進,保證省委省政府《實施方案》、市委《決定》及本決定的貫徹實施。圍繞“八個加力”,細化實化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凝煉強省會項目儲備庫,科學設立評價和指標體系,推進強省會行動各項目標任務落細落實。加強預算編制執行管理,用好政府債券、政府投資基金,為推進強省會行動提供堅實的財政保障。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進數字政府建設,以數字賦能提升行政效能。全市各級監察機關應當積極履行法定職責,聚焦強省會行動重點任務,強化日常監督,主動靠前監督,持續跟進監督,依規依紀依法整治推進強省會行動過程中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等問題,為強省會行動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和紀律保障。落實《蘭州市激勵干部擔當作為“1+X”容錯糾錯工作機制》,強化對全市各級干部的正向激勵,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為強省會行動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和發展環境。全市各級司法機關應當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找準服務保障強省會行動的結合點、切入點和著力點,依法履行審判、法律監督職能,持續推進主動創安、主動創穩,全面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蘭州,為實施強省會行動提供堅實司法保障。
團結各方力量
廣泛凝聚強省會行動強大合力
市人大常委會《決定》還強調,全市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牢固樹立和踐行造福人民的政績觀,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增本領、破難題、促落實,團結一致、敢于斗爭、只爭朝夕、比學趕超、一抓到底,在推進強省會行動中爭做先鋒、建功立業、大顯身手。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工商聯等群團組織,應當結合各自工作對象特點,發揮各自優勢,激發社會各界參與強省會行動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企業家、各類經營主體應當積極投入強省會行動的主戰場,讓創新創造的活力競相迸發。全市廣大人民群眾應當在各條戰線、各自崗位上奮斗拼搏、甘于奉獻、干事創業,形成強省會行動人人有責、人人參與、人人共享的良好格局。全市各級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應當深入宣傳實施強省會行動的各項政策舉措和主要成果,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強省會行動的良好輿論和社會環境。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應當積極與省直部門對接聯系、協力共為,爭取更多政策、項目、資金等方面的支持,確保各個環節緊密銜接、各項工作有序推進。主動深化同各市州的協作聯動,在經濟、生態、文化、安全等領域實施好跨區域的重要規劃、重大項目、重點工程,推動資源互補、設施互通、發展互促。(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劉超)